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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协商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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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是不是可以协商?那医疗纠纷协商要怎样做才有效力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使医疗纠纷协商有效力,那就要达成一致的协议,这个协议就与其他一切契约一样,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

  咨询问题:

  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是不是可以协商?那医疗纠纷协商要怎样做才有效力呢?

  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从这一规定来看,发生医疗纠纷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医疗纠纷协商指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就医疗纠纷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是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进行交涉、谈判、达成协议。协商本身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不违法就受法律保护,协商

  要使医疗纠纷协商有效力,那就要达成一致的协议,这个协议就与其他一切契约一样,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因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相对于医疗纠纷具有独立性。合法的协商协议虽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但依法受到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