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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有哪些要求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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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并不是所有的保险费用都由单位支付的,有一部分也需要购买者自己承担,是为了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那么,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有哪些要求?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有哪些要求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企业年金方案终止的情形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1、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3、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企业年金的归属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