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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如何一次性缴纳齐全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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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这个制度的提出,就是想让我们的职工在年老的时候能够多一份的保障,补充养老保险既具有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也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性质,是一种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那么,补充养老保险如何一次性缴纳齐全?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补充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缴纳齐全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充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如下:

  1、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2、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企业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三、领取补充保险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补充保险,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