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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流程有哪些规定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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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工作了一定的时候发现现在的工作不适合自己或者是有其他更好的可以选择,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工作的变动。这时社会保险也需要随之转移,少有人知道如何转移。那么社保转移流程有哪些规定呢?本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转移流程有哪些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资金怎么转移

  《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三、是否能够退保

  在新的转移接续办法中有一个信息非常重要,不得退保,它意味着,目前普遍存在农民工的“退保”现象有可能一去不复返。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社保转移三步骤: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理论上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社保转移手续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