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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漏诊会如何赔偿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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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即便是医疗技术发达的今天,在临床医学中中漏诊时常发生,由于人类的认知许多疾病认识尚不彻底,并且很多病情发展处于变化状态,而医务人员也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表现来进行不同阶段的诊疗方案。那么是否存在了漏诊就得赔偿呢?如果存在了过错,医生漏诊该怎么赔偿呢?

  一、医生漏诊是否需要赔偿

  过错与否取决于医务人员是否尽责

  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其判定的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医务人员是否作出本应能作出的诊断。若限于患者症状不典型、现有技术水平、患者本身体质特异等因素,患者的“漏诊” 当时无法做出诊断,则不能就此判定医院有过错。例如患者摔倒, 当时局部无红肿,X 线照射未明显显示,且其症状不符合拍CT 的指征,但在复诊中发现有骨裂(并未错位),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方过错需要经过医学鉴定。

  至于医院是否应当承担造成的损害责任,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的疾病若及时治疗能避免残疾,但因为医院的漏诊延误了患者治疗,医院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有的即使医生当时发现(如上述所述骨裂),但患者病情并未发生骨裂错位加重,治疗仍按第一次就诊医生开处的制动休息,未给患者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患者也没有增加损失,按照我国司法审判原则,及侵权行为的过错、违法、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也不能判定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有过错的情况责任怎么认定

  仅承担扩大损害部分,医院漏诊造成患者损害, 医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的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由于医方的漏诊造成了患者损害的继续扩大,医院应当承担漏诊造成继续损害(或者扩大损害)的部分损失。而对于因车祸造成的残疾等损害,则仍将由肇事方承担。但如果医院只是简单的漏诊,并未对患者造成进一步的损害,即治疗没有受影响、损害后果没有进一步扩大,医院只需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即可。

  三、可适当给予精神抚慰金

  很难审核责任就在医院,例如患者车祸后影像学检查无法判断为骨折,但随后诊断又发现存在骨折, 患者追诉医院漏诊责任。这种对患者没有造成影响的情况,是否一定由医院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侵权必须构成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以此推定,该案例可认定医方有过错, 患者也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但并不能判决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医院漏诊了,但追溯损害原因是车祸造成的,医院漏诊与患者的车祸损害事实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车祸所致赔偿。但医院可进行适当的精神抚慰,具体的精神抚慰金额要看损害后果。按照北京地区标准,一般患者死亡医院全责按照10万元给予赔偿金额,依此类推按照伤残级别从一级向下逐级递减,若没有残疾的适当补偿1000~500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