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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处罚标准有哪些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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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我国对医生的执业要求是很严格的,医生是需要有资格证的,并且需要在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医生有执业的,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如果非法行医的,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并且不利于病人的治疗,因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非法行医处罚标准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处罚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