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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批捕后适合取保候审吗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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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中保释的一种方式涉及到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后一定时间内可以获取一定的“自由”。涉及到检察院批捕的取保候审也应该有相关的规定。那么,被检察院批捕后适合取保候审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对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