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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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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的生活中,有些自然人比较小或者精神状态不太正常的话,此时对于他们的一些行为,可能自己都不知道究竟代表的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很显然就不能强制性要求他们对自己作出的行为负责。那么民事责任是有一定的年龄界限,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而在《民法总则》出台之前,其实我国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中责任年龄的划分是与现在不一样的。

  一、在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实施之前,民事责任年龄规定:

  1、无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0岁-10周岁,也就是从出生开始计算,一直要到自然人尚未年满10周岁,这段期间都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对其行为是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但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对他们造成的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作出监督、管控。

  2、限制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10周岁-18周岁,已满10周岁但是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里要注意了,如果是已满16周岁但尚未年满18周岁,不过已经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同时能在当地维持最低生活的,那么就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说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段:已年满18周岁,同时要求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了。可以独立的签订合同、进行经济交易等等。

  二、在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实施之后,民事责任年龄规定:

  1、无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0岁-8周岁,这里就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上限年龄,也是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

  2、限制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8周岁-18周岁,已满8周岁但是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还是没有变化,即已满16周岁但尚未年满18周岁。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段:已经年满18周岁,同时要求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了。可以独立的签订合同、进行经济交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