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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提前领取有哪些条件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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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一般都是到了特定的年龄或者是达到了特定的条件才可以领取的,,、但是补充养老保险就多少有点不一样哦,是可以提前领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补充养老保险提前领取有哪些条件?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补充养老保险提前领取条件

  对于领取补充养老保险金的条件有5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领取补充养老保险金了: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

  另外,既然了解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当然就要知道它的领取方法了,补充保险养老金领取方法:

  1、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2、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3、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4、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二、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近年来,养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此,各种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出台,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

  1、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3、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50%,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4、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

  三、补充养老保险怎么交的?

  补充养老保险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完善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再为职工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对职工来说是大大有好处的。所以,补充养老保险一般是企业交的,至于缴费情况的话,企业效益好的话,那么所有的费用都是企业自己承担的,如果企业效益差一点的话,也可以由职工和企业共同来承担,但是一般情况下,企业职工是不需要承担费用的,都是企业自己“掏腰包”为员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并且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自主行为,国家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