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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社保有哪些赔偿标准

来源:山东临沂律师服务网作者:赵玉峰律师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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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因为粉尘大或者是有毒性会导致患上职业病,这对于劳动者个人或者是单位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对此我国对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是有一定保护规定的。那么,职业病社保有哪些赔偿标准?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职业病社保有没有赔偿标准

  (一)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业病在高危行业中特别高发,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之大。职工只有了解清楚最新职业病赔偿标准,才能在患职业病后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4、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职业病的构成要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